2016年淄博市殡仪馆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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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告别仪式办理、遗体处置服务、遗体运输、遗体火化。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淄博市殡仪馆部门预算为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156.63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826.50万元,经费拨款330.13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15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6.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156.63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08.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9.9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5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3.88万元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及采暖补贴等。
项目支出748.27万元,用于馆内改造工程12.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电费36万元、广告宣传活动经费4万元、火化燃油费66.14万元、火化炉维修维护费5万元、临时工工资157.48万元、劳保用品及办公用品等80.39万元、骨灰盒及其他殡葬用品费102.50万元、水费4.80万元、车辆燃修费4.80万元、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31.1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增(减)45.5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3.4万元、公务接待经费减少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1.1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