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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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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文化,是与死亡相关的人类创造的社群活动中多种特质文化的复合体,其涵盖内容涉及实物、信仰、心理、伦理、道德、艺术,由此而延伸展开形成了诸如临终关怀、遗嘱文化、死亡教育、死亡观念、殡仪习俗、丧仪文化、葬文化、祭祀文化、葬仪经济、殡葬科技以及其它有关活动等。
中文名
丧葬文化
主要涵盖内容
实物、信仰、心理、伦理、道德
主要形成活动
临终关怀、遗嘱文化、死亡教育等
文化主要讲究
寿终正寝
择日两个条件
坟山的坐向,死者的出生年月
主要仪式
停尸,报丧,吊唁,入殓
主要葬方式俗
土葬,火葬,天葬

 

 

1仪式编辑

停尸

中国的传统丧葬文化非常讲究寿终正寝的。在病人生命垂危时,亲属要给他穿戴好内外新衣;否则,就是“光着身子走了",亲属会感到十分地遗憾和内疚。病人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亲属们要把他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守护他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这叫做"挺丧"。
在弥留时刻,死者须穿上寿衣。在北方汉族的习俗里,贴身穿白色的衬衣衬裤,再穿黑色的棉衣棉裤,最外面套上一件黑色的长袍。整套服装不能够有扣子,而且要全部用带子系紧,这样做是表示"带子",就是后继有人的意思。在死者的头上要戴上一顶挽边的黑色帽,帽顶上缝一个用红布做成的疙瘩,用来驱除煞气,人们认为这样做对子孙是吉祥的。如果死者是男性的话,脚上要穿黑色的布鞋,而如果是女性的话要穿蓝色的布鞋。寿衣一定要是是传统的式样,哪怕改朝换代、时过境迁,平时再也不穿民族的传统服饰了,等到临死的那一天,也还得要恢复原来的装束。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人死之后就要去见远古的老祖宗,如果老祖宗认不出自己的子孙,不让他认祖归宗。
在病人临终之前,家属必须要给他沐浴更衣。这实际上是给死者进行的第一次化妆整容。但是这样的的沐浴更衣,已经远远超出了服装本身的物质形式。比如:佤族在为去世的老人穿寿衣的时候,除了穿上死者平时所穿的衣服之外,还要在外面套上一件反过来穿的新衣服。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在民族传统的观念里,不能把死者平日所穿的旧衣服脱掉,这样方便死者的灵魂回来认识自己的身体;而他们把后来加上去的新衣服反过来穿,是为了让死者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衣服的正面和反面,和穿衣的单数和双数一样,是人们在生与死、阴与阳交接的人生"换届"中,举行的最后一次换装仪式。这种被称为"反饰"的习俗,是为了改变死者寿衣的穿着式样,使他的灵魂没有办法停留在阳间。同时也有通过反正颠倒来暗喻阴阳两界的意思,因为在人们的观念里,阴阳两界的人对事物的看法也是完全颠倒过来的。寿衣已经成为人们的灵魂观念中灵魂的一个代码了。
亲属给死者沐浴,一方面寄托了生者对死去的人的深深的孝敬之情,一方面也有和"寿衣"一样的象征意义。清洗尸体所用的水一般都是买来的,俗称为"买水"。它本身是一个可以单独存在的仪式,就是把"阳水"变成"阴水"的一个转换仪式。买水用的钱主要是阴钱:烧香、化纸、即纸钱。这种钱只有在阴间才有价值,只能由灵魂享用,而在人间的话只是废纸一叠。"买水"为死人沐浴的目的除了在于"用水洗去死者生前的罪恶,消除死者在生前所犯下的罪孽"外,主要是要让死者的灵魂知道,这不是在给活人沐浴,而是要让死者干干净净地到达阴间,被祖先所收容。
在对死者进行沐浴更衣之后,亲属要马上把尸体移到灵床上。同时还要采取一些仪式,把死者的灵魂也引到灵床上去。山东临沂一带的习俗,是用一块白布从梁上搭过来,再用一只白公鸡在病床上拖几下,顺着白布从梁上递到外间屋,在死者身边走上一圈,然后把公鸡杀死,这叫做"引魂"。
在江南的一些地方,如果死者生前做过屠夫,那么他临死之前,家里人要用一块大红布,把他的手包起来,伪装成被斩断的样子,据说这样做就可以避免在阴间被他宰杀的牲畜咬他的手。同时,家里人还要在死者的嘴里放上一枚铜钱,这叫做"含口钱"。在江浙一带的农村,还流行给死人烧纸锭、锡箔之类的信物,就是"烧落地纸"。
按照旧时的规矩,在沐浴更衣的仪式结束之后,还要举行饭含仪式。饭含是指在死者的口中放入米贝、玉贝和米饭之类的东西。这是为了不让死者张着空嘴、饿着肚子到阴间去受罪,而成为饿死鬼。

报丧

停柩一段时间之后,诸事准备就绪,就要选日子报丧。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报丧仪式早在周代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即使已经知道消息的亲友家,也要照例过去报丧。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报丧方式。在广西一带的地区,按照旧规矩,响三次火炮就表示报丧,这叫做"报丧炮",然后派人告诉给亲友。也有的地区在死了人的家中要拿白纸扎成旗帜立在门前作为报丧的信号。还有的地方,报丧的人到亲友家门不能径自入内,必须要等在门口喊屋里的人,等到他们拿一铲子火灰撒在门外之后,才可以进门报丧。这样做是为了辟邪。也有地方报丧俗规非常严格,丧家如果死的是男人,必须由房族侄子到亲戚家报丧,死的如果是女人,必须由儿子、女儿给外婆家报丧。报丧的孝男孝女必须头上裹白布、戴斗笠,手上拿一条白布巾,跪在娘家或外婆家人的面前哭报丧事。哭报完之后马上回家。当外婆家里派人来奔丧,走到村头的时候,孝男孝女必须跪在村边路口哭迎,哭着述说丧亲的悲痛,哭谢奔丧亲人的一路辛劳,并且给每人递上一条白布,叫做"孝布"。在东北一带,是用在门外悬挂纸条来报丧的。纸条数是以死者年龄的不同来确定的,一岁一条,另外加上两条,表示天和地。并且他们用死者性别的不同来决定悬挂纸条的位置,死者是男性则悬挂在门的左面,死者女性则悬挂在门的右面,人们一看到门口的纸条就知道这家死了人,死者的寿数,是男是女,就一目了然了。旧时有些广东地区的人常常骂那些行色匆匆赶路的人是"报死",因为根据当地的报丧的习俗,报丧的人必须来去急速,不进人家的大门,只能在门外高声地喊叫,报过丧之后,讨一口水漱口,来驱除不详,然后就马上回去。在江浙一带,报丧习俗是用伞来暗示的。报丧的人带着一把伞去,把伞头朝上柄朝下,放在门外,来表示凶信。主人便要请报丧的人吃点心。然后,问清楚入殓的日期。最后,把报丧人用过的碗扔到门外,来表示驱邪避祸。在外地的亲人如果收到一封"焦头信"(信封的一角被烧焦),就可以知道这是报丧信。在浙江一些地方,死者的家属身穿孝服,准备好菜肴酒饭等在门外,烧一些银锭、草鞋等,这叫做"送无常"。"无常",就是民间传说的勾魂的鬼。说是"无常"吃了菜肴酒饭,拿了银锭花费,又有草鞋可穿,就不会来打扰死者了。
旧时北京的丧葬讣文是比较严格的。人死了以后,亲属就要把消息告诉给亲友。报丧用的讣闻,一般只写亡人生前的官衔、品级,不写亡人的履历和生平事迹。比如"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考,某大夫,其府君,痛于某年月日时终正寝,距生于某年月日时,享寿若干岁,不孝某某侍在侧,亲视含殓,遵礼成服,谨择于某年月日安葬,叩在乡、学、世、寅、戚、谊、衰此讣闻。某日接三,某日唪经。"最后要在讣告结尾写上"孤子某某泣血稽颡"之类的文字。
中国少数民族的报丧习俗更是别具特色。比如,云南一带的怒族用吹"竹号"来报丧。竹号的数目根据死者的年龄、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未婚的青年只吹一个,有儿有女的吹两个,头人吹三个,巫师吹四个。在中甸、维西一带,不少民族用吹牛角来报丧,也有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吹海螺。景颇族、拉祜族、黎族、滇南瑶族等少数民族用放枪来报丧,如果死者是女性的话则敲锣。在景颇族中放枪的数目还有严格的规定,死者是男性的话放偶数,死者是女性的话鸣奇数。有关学者认为前两种可能是属于早期的报丧形式,而后两种则是属于后期的现象。在贵州省、北盘江流域一带的少数民族的报丧更具有特色。他们的报丧仪式是丧家请来邻寨的青年,两人一组,手里拄着拐棍,到所有的亲友家去报丧。当人们见到这样的人进寨,就知道是报丧的人了。
在汉族的观念里,报丧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礼仪,更是一种和亲属家人一起分担悲痛的做法。

吊唁

在"做七"的同时要进行吊唁仪式。唁是指亲友接到讣告后来吊丧,并慰问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要哭尸于室,对前来吊唁的人跪拜答谢并迎送如礼。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首先要布置灵堂。灵前安放一张桌子,悬挂白桌衣,桌上摆着供品、香炉、蜡台和长明灯等。在没有收殓之前,这盏长明灯不管白天晚上都要有人看守,不能让它熄灭。据说,这盏灯就是死者的灵魂。尸体和灵柩都忌讳停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据说,怕受所谓"日晶月华",更怕冲犯上天过往的神灵。因此只要是举行简单的祭奠仪式,就必须要搭灵棚。
搭灵棚规模的大小,主要看丧居院落的格局。如果只搭一屋院子的棚,叫做"平棚起尖子",也叫"一殿",就像古典殿堂一样,上边起一条脊。如果丧居有两层院子,就可以搭一座大棚,将这两个院子都罩上,灵堂院子的棚顶高些,前院棚顶略低,使两个顶子浑然一体,后高前低,叫做"一殿一卷",即后院高顶为"殿", 前院低顶为"卷"。所谓"殿",就是殿堂的意思;所谓"卷",即棚顶全是活席,可以卷起来的意思。这种棚历来都用数层席箔里外包严,不见杉槁,不但美观,且不漏水。从外观上看,宏伟壮丽,犹如宫殿,使人望之,哀戚之情就油然而生。
除了主棚外,还必须有许多用途不等,名称不同的棚,规模大小不一。由于在这期间,吊唁的亲友多,而且时间都比较集中,上祭恐怕发生拥挤,甚至排不上号。所以在其他院落就要搭一座或数座祭棚,凡远亲、朋友来吊唁的,就被知宾引到这种棚里上祭。还有的棚是用来摆官座,让来宾们休息、喝茶、用饭的。
接下来就要举行开吊仪式。这是最讲究排场的一个仪式。
在浙江一带,丧家要在大门口设置一口"报丧鼓"。吊唁的人一进门就击鼓二下,亲属听见鼓声就嚎哭迎接。来吊唁的人向死者遗像行礼哀悼,然后垂泪痛哭。有的地方就只在灵案上放一个铜磬,由一个人专门负责敲击,隔一会而敲一记,说是铜磬响一声,黄泉路上就光亮一闪,灵魂可借着照明前行,但又不可以连连敲,不然死者亡魂就会匆匆踉跄。灵堂上女眷们悲泣哭声,洋溢着整个灵堂。孝子孝媳至始至终都披麻戴孝跪在灵案边陪祭。来吊唁者都要在哀乐声中向死者跪拜。俗称"先死为大",故除了长辈不下跪,即使平辈也得跪拜。有的地方把吊唁称为"拜祭",一般亲友所送祭礼是香、烛、鞭炮、纸钱、利布,而女婿家和娘家亲属除了香、纸外,必须备猪头、鹅为祭礼,当送祭礼前来吊唁的人到来时,有些还哭唱出来生前与死者的友好关系,嘱咐亡魂应保佑他如何等等。煮熟的猪头、鹅两样为一幅,到时一副供奉灵前,然后从上辈到小辈按顺序拜祭。死者的子孙全体跪于灵前,拜吊痛哭。而宁波一带的吊唁礼仪则别具一格,而且祭品也别有一番风趣。灵前摆上由火腿制成的琵琶琴,用熟猪头作头,熟猪肺和猪肝作身,制成的姜太公,饰着彩带的白鲞,用熟猪肚制成的白象,煮熟的鸡制作成的凤凰,悲悲切切的灵案上如一台小小的食品工艺博览,是家眷对亡灵的一番心意和良好的祝愿。吊唁开始,爆仗齐鸣,礼仪程序非常有讲究,吊祭的人都穿着素服,以亲疏尊卑为顺序,一家一堂,本家先祭,外客后祭,一律跪拜行礼,长者在前,晚辈在后,专门设一赞礼生手持焚香一束,立在东面。另外设一个赞礼生立在西面。最后,要燃放爆竹,以标志祭拜礼仪的结束。
自改革开放以来,吊唁仪式已经大大简化了,主要是遗体告别和开追悼会。前来吊唁的人身着素装,佩戴白花和黑纱,在悠戚的哀乐声中,一一向遗体鞠躬致哀,而后在绕遗体一周瞻仰遗容。吊唁的人可以向死者的主要亲属说些简短的劝慰的话,如"请多保重"、"望您节哀"、"要注意身体"等,劝慰丧家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入敛

吊唁举行完毕之后,就要对死者进行入殓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根据史籍的记载,古代小敛是在死亡的第二天早晨的卧室门里。那个时候,先把小敛衣陈列在房里,然后铺设好敛床,接着举行着装仪式。主人和主妇都要把头上的饰物卸下来,把头发盘束在头上,男子要露臂,大家都要不停地号哭,以示悲痛至极。主持仪式的人开始为死者穿衣,先在床上铺席,再铺绞,它们的质地,要据死者的身份而定。无论贵贱尊卑,死者都应该穿上十九套新衣。穿好以后,亲属用被子把尸体裹上,然后用绞带捆紧。在这以后,再把布囊(称"冒",分为上下两截)套在尸体上,然后盖上被子,覆盖好尸体。
在民间的习俗里,入殓的衣服和被子忌讳用缎子,因为"缎子"谐音"断子",惟恐因为这个原因遭到断子绝孙的恶报。人们的做法一般用绸子,"绸子"谐音是"稠子",可以福佑后代多子多孙。殓衣又忌讳用皮毛制作。兽皮,虽然是难得的贵物,但是对于已经死去的人没有益处,留下来对生者倒还可以有用。还有一种说法是,用兽皮做被子的话,死者来世会转生为兽类的。另外一种说法是从"全尸"考虑的,说是恐怕人尸与兽革混杂一处而不能辨别。殓衣还不能用带"洋"字的布料,殓衣是给去世的人穿的,带洋字的布料会使殓衣带有"阳"的意思,对于在阴间的死者不好。
殓衣穿好后,有些地方要还要举行开光明和抿目等的活动。替死者穿好衣服后,"又拿一碗温和水,用一块新棉花,蘸这水,将亡人的眼睛擦洗擦洗,叫做开光,这也是孝子亲手作的事。说是死人若不开光,下辈子必是瞎子。在泉州一带的地方,丧家要把家里的鸡狗之类的动物捆绑起来。因为民间以为猫或其他动物靠近尸体,会诈尸。尸体会跳起来,死死抱住活人或其它东西不放。这些传说,实属迷信,无非是要利用这一禁忌,提醒孝眷谨慎看守尸体、灵柩、精心尽孝,不得轻待死去的人。
"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这就意味着死者与世隔绝,与亲人最后一别,所以举行大殓仪式非常隆重。
收尸盛殓的棺材,是以松柏制作的,忌讳用柳木。松柏象征长寿。柳树不结籽,或以为导致绝嗣。有的地方用柏木做棺材要掺一些杉木,据说完全用柏木做的棺材会遭天打(触雷电)。寿木做好后,搁在那里不能移动,俗说随便移动,对本人不利。棺材外面一般漆成朱红色,写上金字。也有画上花鸟人物的。
大敛的时间是在小敛的第二天,就是人死后的第三天举行,以等待他生还过来。按照民间习俗,要在棺底铺上一层谷草,然后在铺一层黄纸,意思是死者的灵魂能够高高地升入天堂。而七星板则是求寿之意。在七星板上铺黄绫子绣花的棉褥子,俗叫铺金,褥子上绣海上江牙、八仙过海等图案,意思是超度死者的灵魂升天成仙。而清末北京丧家流行用的陀罗经被、如意寿枕等物,都寄托了这种意思。
当主人"奉尸敛于棺"的时候,是最能表现也最需要抒发子女们的孝心的时候,是亲人孝思形式化的最佳场合。所以,家人们都要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在合上棺材之前还要往棺内放些葬物。民间的讲究是让死者左手执金,右手握银。多是让亡人左手拿一个一两重的小金元宝;右手拿一个一两重的小银元宝或银子;而穷人就只好放些铜钱,或当时社会上通用的硬币,如大铜子、小钢板之类。最不济也得给亡人手里放一块手绢。所以,历代的陵墓都有过盗掘的现象。尤其是帝王陵墓,随葬品大都是希世珍品,更引来无数觊觎者。
为了保证亡人能够落个尸首完整,据说,凡是亡人生前从身上脱落下来的东西,都应殓入棺内。比如老年时,脱落的牙齿,以及小殓沐浴时所剪下来的指甲。这时,家属必须把它们放入棺内。还有,过去有太监因为"净身"而割下来的生殖器,也要在这时候放入棺内,说是"来生要脱生个整身子"。
尸体、殉葬物放妥后,接着要钉棺盖,民间称为"镇钉"。镇钉一般要用七根钉子,俗称"子孙钉",据说这样能够使后代子孙兴旺发达。
入殓后,雨打棺。否则,以为后代子孙会遭贫寒。入殓前后,停棺在堂,直至出殡。

丧服

在所有的这些丧葬习俗中,丧家必须穿戴丧服。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两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穿承和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榱、齐榱、大功、小功、缌麻。
第一等叫"斩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种。"榱"是指丧服中披于胸前的上衣,下衣则叫做裳。斩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的,左右衣旁和下边下缝,使断处外露,以表示未经修饰,所以叫做斩榱。对"榱"的解释,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要穿斩榱。
次等孝服叫做"齐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断处均可以收边;下摆贴边都在砸边际。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齐榱"的礼制。孙子孝帽子上钉红棉球,长孙钉一个,次孙钉两个;余者类推。孙子媳妇带三花包头,插一小红福字。未出嫁、且未梳头的孙女用长孝带子在头上围一宽榱,结于头后,余头下垂脊背,头上亦插一小红福字。孙子、孙女的孝袍子肩上钉有红布一块,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图案。按亡人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红儿"。 重孙子孝帽子上钉粉红棉球,亦长孙钉一个,次孙钉两个;余者类推。孝袍子肩上钉有红布两块,亦男左女右。谓之"钉双补丁儿"。元孙肩上钉三个"钉丁儿"。
“大功"是轻于"齐榱"的丧服,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榱"用料稍细。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
最轻的孝服是"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而在日常所见的大多是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可见传统礼仪是根据丧服的质料和穿丧服的时间长短,来体现血缘关系的尊与卑、亲与疏的差异的。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中国的丧葬习俗受到西方的影响,丧服有了很大改变。通常是在告别死者、悼念亡魂时,左胸别一朵小黄花,左臂围一块黑纱。有些妇女死了亲人在发际插一朵白绒花。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丧服,要大大简化了。
尸体收敛之后就要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做出丧,又叫"出殡",俗称为"送葬"。停尸祭祀活动后就可以出丧安葬。在许多民族中对出丧日期都要慎重选择。
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按照迷信的讲究,凡下奇月死者,应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应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若不能及时葬埋,可先柩起来。在河南一带,还有埋葬忌月的习俗,并且与姓氏有关。据说,张、王、李、赵四姓人,禁忌六、腊月动土葬埋。其余姓氏,三、九月禁忌动土葬埋。若忌月有丧事者,要排至三七、五七殓葬,必得避开忌月才行。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出殡者,也只能先用青砖柩之,不得入土葬埋。台湾以及南方一些地区,俗忌七月出葬。因民间传说,七月为鬼月,七月十五日为鬼节,该月阴间得鬼魂要到人世上来讨食。为避鬼煞,故忌此月殡葬。
旧时,民间还广泛流传着忌"重丧"得习俗。浙江一带俗说"重丧"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与死者死时的时辰有干支重字。俗称"月不清"。遇上这类情况,要举行特殊的丧仪,往往是在三、五更盖棺,抬至郊外。丧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后,才呼号奔告亲朋,然后再补丧礼。但是,在台湾一带,"重丧"却是指某种葬埋忌日而言。俗说在某日葬埋便会犯重丧,亦即丧家还会再死人。当地的重丧日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类推。如果因为特殊事情不得不于重丧日安葬时,要采取一些仪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书"六庚天刑"; 二月书"六卒天庭";四月书"六壬天牢"; 七月书"六甲天福";八月书"六乙天德"等。不过,每月书写字样的规定都不怎么严格,也有相互串写的现象。但大体上就是这类字类推而已。
少数民族在殡葬择日的信仰方面与汉族有相通的地方。东北地区的朝鲜族、赫哲族、满族均选择单日出殡,而不能在双日出殡,据说,双日出殡意味着要死两个人。"勒墨人"忌在寅日、辰日出丧,也不能在死者的属命之日出丧,否则不吉利。云南一带的景颇族认为选择出丧日期以十二属相中会进洞的动物之属相最为吉利,不如属龙、蛇、鼠三天都是好日子,其余天日忌出殡。贵州一带的侗族最忌"冲日"出丧。台江县巫脚乡苗族出丧最忌"犯双日"。广西一些民族地区则忌讳犯"重丧"日期出丧。白族若犯重丧,须在中堂挂一匹红绸,或在棺木上倒吊一只鸡,将其致死,在用笋叶做一口小棺,把装着死鸡的小棺从门坎小挖的小洞中送出,然后埋在路上,以此破之。而西藏米林县的#巴族,出丧的日期要由巫师行杀鸡看卦仪式来定,以鸡肝上纹路的走向显示吉凶。另外,在一些接近汉族的民族地区也有由"阴阳先生"的占卦仪式决定日期的。
还有一些民族和地区不但择日,还择时。彝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般在家停尸很短,多是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晨葬。但忌讳正午出殡。俗以为正午出殡会招致灾异,不吉。云南一带的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丧。而花苗和白苗则在午后和黄昏出殡。贵州一带的苗族(白苗)是在天刚亮出丧。东北黑龙江一带的赫哲族多在晌午出殡。广东等地瑶族出殡时间多在中午或午后,以为这种时刻最吉利。
出丧择日仪式甚是简单,有时只需翻翻皇历或问问"阴阳先生"即可。然而,此仪式所涉及的内容、牵扯的面极广,稍一不慎,便可能犯忌,所以必须慎重。

哭丧

择日仪式之后便要哭丧。哭丧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
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否则按照民间旧俗就会被视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在方圆数十里传为笑柄,其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不孝,大逆不道,天理难容。为了求得孝得美名,孝子贤孙们在此确实也颇费了一番心机,花钱请人替死者哭丧便是历代孝子贤孙们的惯用手法。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职业性的哭丧夫或哭丧妇,收入不菲。
哭丧时"唱"出的歌叫哭丧歌,壮族习惯是请民间歌师二人来唱哭丧歌。两位歌师扮成舅甥,一问一答,唱歌彻夜,赞颂祖先业绩,劝导后辈不忘祖恩。许多民族并有哭丧歌舞仪式。彝族人称此为"跳脚",由四人手持八卦在尸旁跳,边跳边唱孝歌,据说这样可以为死者踩平通往阴间的荆棘之路。景颇人称此为"布滚戈",要请附近各寨的青年男女同跳,通宵达旦。除此之外,还要安排两个身着长衫的男子持矛舞蹈,绕竹幡作刺击状,以示驱邪。最早由执绋者唱挽歌送丧的风俗,起源于汉代。确切地讲,是从汉武帝开始的。其次,挽歌的代表性作品是《韭露》、《蒿里》。而且分别规定了《韭露》是为王公贵人出殡时唱;《蒿里》则是为士大夫和一般百姓出殡时唱。这两首通行西汉的挽歌,相传是田横门客的作品,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挽歌。《韭露》的歌词是:"韭上朝露何易稀。露韭明朝更复活,人死一去何时归?"《蒿里》的歌词是:"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躇。"
挽歌入礼,在汉晋时代兴起,到南北朝时更加流行。有趣的是,挽歌习俗流行起来之后,唱挽歌的场合就不限于出殡送葬了。挽歌成了表达心中的痛苦,对亡者的深切的思念等凄楚情感的一种宣泄。
从形式上来看,现代民间哭丧歌,亦即挽歌可以分成三类:一是"散哭"; 二是"套头"; 三为"经"。散哭的特点是"随心翻",想到什么就哭什么,搭着什么就唱什么,没有限制。其内容主要是倾诉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责对长辈的不孝,悲叹自己的苦难身世。至于套头,是有内容的限制的。主要有"抱娘恩"、"十二个寻娘"、"十二月花名"等。哭的时候是哭别人的好处,诉自己的苦楚。"经"是结合丧葬仪式来唱的。病人死后,由女儿或者媳妇唱"买衣经"、"着衣经"等。哭的时候眼泪不能够掉到死者的身上,否则的话尸体就会变成僵尸,没有办法腐烂,也就不能轮回了。另外一种说法是,阎罗王看到死者的身上有泪痕,就会把他拒之门外,死者就只好在阴间之外受无边的苦。另外,"着衣经"要在涨潮的时候唱,因为"涨"字有积攒家财的意思。如果在这个时候哭,他的家业就能够像潮水一样不断地高涨。如果死者是女性,女儿还要给母亲唱"梳头歌"。不管怎么样,入殓的时候会唱的子女和亲属都要唱"哭丧歌",倾诉自己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而出殡的这一天清早,长房媳妇要唱"开大门"。因为民间认为,人死了就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哭开大门的话,死者就会在阴间受罪。出殡的时候,女儿或媳妇要唱"出材经",回来后唱"床祀经"。唱"亭子经"是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阴间路上歇脚乘凉。当设灵台的时候,要唱"灵台经"。
这种唱经的习俗大多由女性来主持,目的是为了让死者平安的到达阴间。

下葬

经过了初丧、哭丧、做七、送葬等仪式之后,最后的环节就是下葬了。这是死者停留在世间的最后时刻了,一般都非常郑重其事。
由于各个民族所处的生存环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风俗仪式。这种下葬的仪式反映了人们对灵魂的崇拜。汉族主要是实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最终归宿,所以墓地的选择是埋葬死者的头等大事。墓地要选在地势宽广,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气凝结的吉穴,从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孙。
这种下葬仪式是非常讲究和烦琐的。抬灵柩的人叫做"八仙",挖好棺材洞穴叫做"打穴"。在打穴之前还要祭祀开山,孝子要烧香点烛行开山礼。有的地方要请地仙,还要画太岁,开山的时候要避开太岁的方向,不然就是"太岁头上动土",丧家就会遭受到祸害。开山的时候要在做墓穴的地方前后打个木桩,然后让孝子在打木桩的范围内用锄头挖三下。接着八仙就过来做穴,做好之后再把太岁的画像烧掉。这种墓穴,是把灵柩推进去的。在墓穴的底部铺垫着两根竹子或者剥了皮的光滑润泽的小杉树。放的时候,把灵柩的上首搁在上面,再用撬棍往里面推,推进去之后再抽掉垫底,最后铲一些草皮把洞口砌严封好。
灵柩在山上停放好之后还有很多有趣的风俗。在一些地方,孝媳妇要在灵前作揖拜礼,然后捧把黄土,在怀里包着,跑回家里把黄土撒到猪栏鸡笼和床下,据说这样就可以得到亡灵的保佑。要是媳妇多的,就要争取第一个吉祥,甚至有脱掉鞋子抄水路捷径回家的。撒完黄土之后,媳妇要急急忙忙地跑到厨房里吃几口饭菜,这叫做"进宝",是为了图个吉利。
在旧时,祭祀墓穴是人们非常看重的。祭祀的时候把一只公鸡杀死,用它的血来祭奠。公鸡不会马上就死去,而是在墓穴里反复扑腾,按照旧时的说法,公鸡死在墓穴里的哪个部位,哪个部位的子孙就会兴旺发达。公鸡扑腾下来的鸡毛叫做"凤凰毛",必须要拣掉。 下葬之前还要由死着的儿子把用五谷杂粮编成的五谷囤放在墓穴里。囤口上面盖着一张小烙饼。在墓穴里还要放一个陶瓷罐,罐子上面放一盏豆油灯,叫做长明灯。有的地方还在墓室上嵌一面铜镜,象征太阳。在古代的时候,有钱的人家要远离坟墓,射三支箭,然后马上后退。这样不敢靠近灵柩是因为担心压不住鬼邪,自己会遭殃。在灵柩放进墓穴的时候都必须放炮,说是为死者饯行去阴间。
按照旧时的规矩,下葬的时间也是要讲究的,必须是太阳落山灵柩也落土。落土的时候"八仙"拽着棕绳徐徐放下,四平八稳之后,亲属们必须抓起泥土扔到灵柩上,这叫做"添土"。灵柩下去之后,先要盖一层薄土,再把墓穴里扫出来的土撒在上面,之后要放上一只碗,叫做"衣饭碗"。这样做是为了以后迁坟的时候动作轻些,免得惊动亡灵,招来不幸。
民间的习俗认为,人死后的灵魂随时可能从坟墓里跑出来,跟着活人回家。所以下葬的人必须绕墓转三圈,在回家的路上也严禁回头探视。否则看见死者的灵魂在阴间的踪迹,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节哀的措施。不然的话死者的亲人不停地回头观望,总也不舍得离开,是很难劝说的。
埋葬之后人们必须要洗手,有的还要用酒来洗。这样是表示今后再也不死人,用来驱除晦气。接着丧家要谢吹鼓手和客人。之后还要举行辞灵仪式,祭拜死者的灵位。在有的地方辞灵之后,只要是亲属就要在一起吃饭,这叫做"抢遗饭"。在江浙一带有喝"长寿汤",吃"长寿豆"的习俗。就是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去世之后,在出丧的那天丧家要准备一大桶肉骨头汤,就是"长寿汤",一大盆煮得烂烂的黄灿灿的大豆,就是"长寿豆"。送丧的人回来都要喝一小碗长寿汤,随意吃一些长寿豆,意思就是"添福添寿"。有的地方还把又香又糯的长寿豆分给邻里左右的小孩吃,说法是,吃了长寿豆,日后长又寿。
这些民间传统的风俗习惯都反映了了生者对于死者的寄意和对生命兴旺的美好愿望。

2做七编辑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实际上停柩的时间长,是由于当时丧礼繁缛复杂,尤其是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随葬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另外,父母死后应该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暂时殡起来,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时再进行合葬。这样灵柩停放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近代以后,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道教的影响。
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忏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了。而道家也认为超度度亡灵最好是在他"七魄"没有散尽之前。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带,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区女婿来操办"五七"而在临安和宁波等地方,则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乡台"。传说,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就会在阴间里登上"望乡台"眺望阳间的家室,会见亲友。杭州人习惯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伞。而苏州一带的地方,在这一天的五更时分,子女们打开大门向西连续大喊三声:"某某回来吧!"然后向灵前痛哭,同时端上事先准备好的酒菜,设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饭",这个仪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后,丧家就请店事先用花纸扎一座住宅,门窗、厅堂、庭栏、井灶等十分齐全,给人观赏之后,用火烧尽,据说这样可以使死者在阴间有房可住,这叫做"化库"。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人们开始习惯于把纸糊的家电焚化给死人,好让死者在阴间也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断七"。断七过后就出了孝期,丧家都很看重。亲朋好友参加"断七"礼仪活动。"断七"这一天,请道士和尚来做道场,美其名曰"保太平"。因为这一次则是为活人祈祷。念经拜忏之后子女们便脱下丧服,换上常服。
在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间还有一种"娱尸"的习俗。土家族在留置灵柩期间,每十二天举行一次隆重的守灵仪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丧家的房屋后,吹拉弹唱,跳丧舞,借以谈情说爱,选择对象。跳丧舞,又叫做"散忧祸"、"打丧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两千多年多年以前发明的一种民族舞蹈,后来土家族的子女们就一代一代地把跳丧舞传承了下来,流传至今。人死以后,尤其是长辈百年归天以后的第一个晚上,丧家就开始了这种跳丧舞的活动。被请的歌师傅一人击鼓领唱,还有两人帮和,边歌边舞,围着棺材一跳就是几个通宵。跳丧舞是要给死者家属减轻悲痛,解除忧闷,以达到哀而不悲,伤而不痛的目的。

3招魂送魂编辑

死者的尸体安排就绪之后,就要举行招魂仪式。据说,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这个魂魄就会像他的尸体一样停留在异乡,受着无穷无尽的凄苦。他也不能享受香烟的奉祀、食物的供养和经文的超度。这个孤魂就会成为一个最悲惨的饿鬼,永远轮回于异地,长久地漂泊,没有投胎转生的希望。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招魂仪式的举行,必须选择一个相当的日子。到了那天,丧家就在门前树起招魂幡,或者挂上魂帛。有的地方亲属还要登上屋顶呼喊招魂,让死者的灵魂回家来。据说,这是满族等游牧民族的遗风,在草原上,如果看到哪座帐篷前立起了大幡,就知道哪家死了人,大家就都来吊唁,帮助料理丧事。后来这成了满族人普遍的丧俗。
在史料的记载中,招魂的仪式起源非常早。周代的一些文献中就说,死者亲属要从前方升屋去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就呼名呼字,连呼三声,以期望死者的魂魄返回于衣,然后从屋的后面下来,把衣服敷在死者的身上,这件衣服又叫做"腹衣服"。这件"衣服"被人所穿着,染上了人的肌肤香泽,有着"肉体"和"气息"的双重联系;魂魄也许会被它所吸引,依着熟悉的味道或形状而归附回来。据说过去的傣族,几乎家家都准备着叫魂的"魂箩",招魂的时候,就把死者生前的衣服装在竹箩里,放上白米和白线,表示要把灵魂提回来。
到了近代,人们主要用大幡来作为招魂的工具。幡旗迎风飘飘,取其缠绵的意思,魂魄就能够循着这飘扬的幡盖归来。大幡通常有三四丈高,它们的颜色和形状各不相同。像满族旗人的幡的颜色,是根据丧家和亡人所在的"旗"别来决定的,它的形式就像演传统戏时所举的大旗一样,中间挂着缎子绣的软片,绣着一条大龙。外边因为饰着彩球下垂,所以俗称叫"嘟噜幡"。有的幡的上面有荷叶宝盖,中间是红寸蟒的大宽飘带下垂,中间镶着绒腰,幡有一丈长。另外有从宝盖挂下的两个窄条,由幡杆高高地挑起,幡杆插在红漆架子的中央。另外,还有一种形式,幡的本身不是绣片,而是亡人的牌位,称为"官衔幡"。据说,招魂后死者的灵魂就依附于这块灵牌之上。幡的下座两边有穿杠的绳套。以便于出丧的时候由杠夫抬着,走在最前面导行。大幡一般立在二门的外面。死的如果是男人,立在门的左边;如果是女人,就立在门的右边。
有的招魂仪式,是非常有职业特征的,比如渔民的招魂。他们有一套特殊的祭奠习俗。渔民不幸葬身大海之后,因为往往无法找寻回尸体,他的家属就用稻草人代尸,穿上死者生前的衣服,在家里摆设起"灵堂"。同时,在村外的海边,要请道士为死者招魂。招魂要在夜间的潮水初涨时进行,死者的亲人到海边去叫喊,把失落在海里的"阴魂"喊回来,招进稻草人中,再进行安葬。这种招魂仪式,叫做"潮魂"。亲属要先在海边搭起一个小小的"蘸台",然后到了傍晚,就在帐篷里点起香烛,中间放着稻草人,身上贴着死者的生辰八字。等到晚上涨潮的时候,道士坐在"蘸台"上,敲响钟磬铙钹,嘴里念着咒语。这时候,"蘸台"前后就燃起一堆堆的篝火,有人手拿一杆带根的毛竹,顶梢上挂着箩筐,里面装一只雄鸡,面对大海,随着道士的咒语,不停地摇晃着毛竹。也有的由死者家属,披麻戴孝,提着有字的灯笼,高声呼叫死者的名字:"某某来呀!某某来呀!"声音非常凄凉。然后,由一个孩子或者亲属答应道:"来喽!来喽!"一呼一应,直到潮水涨平,才由道士引魂回家。到了第二天,亲属才把稻草人放进棺材,送到山上去安葬。
人死亡后,灵魂当然就要离开肉体。但是茫茫的阴间,从哪里走呢?于是下一个程序就是由活着的人来给他"指路"。"指路"就是为鬼魂指引升天的道路。在北方一些宗教的亡灵世界里,亡灵的"回归"需要巫师的帮助和引导。首先,先上一条道,继续向前走去,就分出许多岔道,这是按照死者的不同性别设的小道。亡魂走上自己氏族的道,要渡过一条河,那里有许多白骨。在这种作法下,据说可以安全渡河。
招魂和送魂仪式,表现了人们两种相互矛盾的民俗心态。一方面希望死者灵魂活转回来,另一方面则要告诉死者的灵魂迅速离开。

4下葬择日编辑

择日要有两个条件:
一、坟山的坐向。
二、死者的出生年月(主要是出生年,月只作为参考,俗称“仙命”)。
只有知道这两条才能避免择出来的日子与坟山及仙命相冲撞而出凶祸,并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贵人及福禄调出来(从选择出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里表现出来),以使死者享安宁,生者获富贵。但如果实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则按“蒙拢大吉”下葬。而坟山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则就不须要择日了!
然而,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决不能草率!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议你在当地找一位有点名气的风水师主理。

5葬俗方式编辑

1、土葬
土葬是我国产生最早、流传时间最长、使用范围最广、涉及民族最多、最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民俗。
土葬

土葬

当代我国政策允许实施土葬的十个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
土葬的基本原则:入土为安
土葬产生原因:
(1)人类生存意识引起的原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土葬
人类丧葬民俗起源于对动物行为的模仿
动物行为属于自然本能
人对动物的模仿属于文化行为
(2)人性的发展,人伦情感关系进化产生土葬
“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
——— 《吕氏春秋》卷10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沟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返归蔂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
———《孟子·滕文公上》
(3)灵魂信仰与农业社会“以土为本”的观念
意识相结合产生土葬
植物采摘及种植生产形成“重土”意识:植物生命来自泥土;有地则生,无地则死。
《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4)儒家孝道伦理维系着土葬习俗的长期盛行
《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体全而灵魂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
2.火葬
产生时间: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时代
流行区域:西北地区
《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
《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死不焚也。”
火葬习俗受宗教灵魂观念支配
我国传统丧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纳西族、瑶族等等。(现代葬法多以土葬为主)
汉族视火葬为异端,火葬焚尸被认为是有悖孝道伦理的恶俗。
反常现象:
宋辽金元时期,长期实施土葬习俗的广大汉民族地区,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习俗的发展趋势。
原因:
(1)受佛教焚尸葬俗影响而火葬
洪迈《容斋读书笔记》卷13:“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2)贫困之家无力承担土葬费用而实施火葬
《宋史》卷125:“贫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
(3)受少数民族葬俗影响而火葬
王禹偁《东都事略》卷3:“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明、清政府对火葬习俗的取缔禁绝:
《大明律·礼律》:“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乃弃置水中者,杖一百。”
《大明律·刑律》:“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尸者,斩。”
《续高邮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后,仍有此等恶俗(指火葬),许地保及邻右人报官,严拿尽法惩治,地保及邻右人知情匿报,另行发觉,一体治罪。”
禁绝火葬结果:
汉民族地区火葬现象彻底根绝,一些过去实施火葬的少数民族如羌族,也开始转向土葬,土葬成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丧葬习俗。
3.悬棺葬
概念:我国古代流行于南方地区的一种将棺木放置于悬崖峭壁之上的一种古老葬俗方式。
名称:崖葬、岩葬、仙人葬、箱子岩、挂岩子
起源时间:商代后期(福建武夷山“船悬棺”距今3400年)
分布区域:南方山区(西南云、贵、川及长江以南的省区)
悬棺葬俗的演变形态:
(1)洞穴式(初始形态)
(2)凿穴式(发展形态)
(3)桩木式(定型形态)
悬棺葬俗产生原因:
(1)灵魂观念与特殊的地理环境相结合产生悬棺葬
高山悬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环境
《太平寰宇记》卷168:“僚人礼俗殊异,以岩穴为居止。”
灵魂“寻根”意识产生崖葬
对高山悬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产生了崖葬
(2)特殊的葬孝观念产生悬棺葬俗
《朝野佥载》:“自山上悬索下柩,弥高者以为至孝。”
(清)《珙县志》:“悬葬崖上,子孙高显,于是争挂高崖以趋吉。”
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愿望通过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谐统一。
4、树葬
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天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葬”。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
5、天葬
[1] 天葬是蒙古、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认为可以带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信仰,一种表达对死者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
6、崖葬
崖葬又名悬棺葬,是我国古代广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将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悬棺葬的葬地都是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分为头、尾和仑三部分,头尾翘起,仓为棺枢,安放尸体。
广义的悬葬又指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的一种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结构形式。在四川三峡崖洞中,曾发现战国时代此类崖墓,这一阶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业于缓坡崖上,有的开于悬崖峭壁之中。墓分为单室墓,夫妻合葬有双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种,通常在墓室内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种图案,有的还铭刻有铭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语。[1] 
7、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采取埋葬、火葬、风葬等等方式后,对尸体作二次或以上的处理。我国南方地区台湾、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汉族和壮藏,自古以来比较流行二次葬。人死后即棺殓土埋葬。待三五年后尸体腐烂后再择吉日,发 开棺,检取骨殖,将骨头擦洗干净、晾干。再按照次序分头、颈、胸腰、下肢装入特制的陶瓮。俗称“金塔”。这种二次葬又称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捡骨葬,至今在福建、广东、广西的女村地区还保留此种葬俗。[1] 
8、现代葬俗
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追悼会。追悼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劳民伤财,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
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大烟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