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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丧葬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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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的丧葬习俗 彝族

 

        由于支分繁多,分布甚广,所处地理环境各异。因此,丧葬习俗乃至仪礼 在各地彝区,各个支系都不尽相同。从丧葬形式到丧礼程序都明显地表现出地方差异和支系特色。仅以丧葬形式看,彝族历史上曾有火葬,约在明代中叶后滇、黔、桂彝族改为棺木土葬。此外,彝族还有过树葬、陶器葬、岩葬、水葬、天葬等。


 

        1.火葬。以火焚尸的丧葬方式。在彝区传袭已久,嘉靖《贵州通志》载是当地彝人“焚于野,掷散其骸骨”;《越雟厅志·夷俗志》亦载:“丧葬不用棺椁,以火焚化,用土石掩盖也。”《西昌县志·夷族志》也有记载,彝族火化尸体以后,“收骨殖于瓮,命忠实年老娃子数人,负瓮荷锄入深山崖洞密 埋之,不令人知,防冤家盗掘也。”现云南省的彝区火葬时,尸须蜷曲,男仰卧,女侧卧,架起柴楼放火烧之。而后掘坑将余灰用坛装起并包以茅草,放在坑中埋葬。有的在垒坟后,堆子周围砌一转石头。宣威县有的彝人家的祖坟场就是火葬墓群。也有的在火化之后,将骨烬放入罐中送到岩洞里。这两种葬法皆属复合式的二次葬,即火葬后再土葬,或火葬后再岩葬。传统的火葬方式被保留和沿袭得较为完整的和原始的是大小凉山。

 

         2.土葬。滇、黔、桂彝族明清以后逐渐以棺木土葬代替了传统的火葬,土葬习 俗与当地汉族类似。云南撒尼彝族人死后一般停放两天,由巫师颂经送魂,村里人及女方亲属来“耍狮子”、“闹猴子”、“跑锣鼓”等。出殡当天,全村男女要去送葬,男人在棺前,女人在棺后,列队送往墓地,每人自带酒 菜,丧家准备饭食。女的死后必须请娘家亲属来送终,出殡时母舅要交酒还人,表示断绝以往的婚姻关系,如没有娘家的人来送葬是不能出殡的。阿细彝族人死后需停尸三天才出殡,全村人自备口粮,齐集在公房里吃喝三天,表示祭祀。

 

        3.水葬、天葬、岩葬。为古代凉山彝族的特殊葬式。水葬,即将尸体投入河中冲走。天葬,即将尸体背到附近山头,任飞禽走兽撕食。岩葬,即将尸体从悬岩上抛下。这些特殊葬法都是经毕摩根据死者的属肖、命宫、死日查经掐算后决定执行的,现已废止。

 

        4.陶器葬。又称为“直葬”、“冲天葬”。即是在人死后,用六尺高的坛罐,将死者放入站直,埋在土里,垒成坟堆。云南路南撒尼支系的彝族历史上曾实行过这种葬法。当地人认为是祖先传下来的,人是站着走的,也要站着死,头顶青天,脚踏大地,活着如此,死了也如此。

 

        5.树葬。树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种葬俗。云南彝区流传着一则关于“树葬”的传说:“在汉代,诸葛亮在世的那个年代,彝族先祖孟获大将军的妾死了。孟获让属下用帛缎裹尸,葬之在青松树丫上。人们围在树下唱歌、跳舞,悼念 这位美丽的妾”。当地人们还传说,树葬之后,骨头从树上掉下来,不好处理,于是用桶把裹着帛缎的骨头装起来,或放之于树洞,有说放之于灵房, 称为“鬼桶”。


 

京族的丧葬

 

         京族人对葬礼是非常重视而谨慎从事的。因为他们认为,阴间和阳世是相通的;阴间的亡灵和阳世亲眷仍有某种联系,搞好葬礼,彼此可平安无事;若搞不 好,就会让亡灵受苦,又给亲眷遗患无穷。在京族习俗中,50岁以上的老人病故, 被称为“正寿”,当按正常的礼仪办丧。其过程大体是:


 

        1.报丧:老人断气后,孝子要在旁边守护,待法师查阅历书确定无“重丧”之后,方可哭丧举哀。倘有“丧”,法师要另作法事杀鸡代命以“解犯”。 然后报知族内众兄弟,并派人往舅家报丧。待舅家来人验看后(尤其是对娶来
的女性)才能入殓。这是远古母系制舅权意识的残余表现。

 

        2.入殓:入殓前要用浸着柚子叶的热水给死者净身并更衣。洗后的水不能随便乱倒,要罐装起来,待出殡后,夜里拿到野外丛林去掩埋。入棺要选择时辰,先由法师念咒,用火把驱赶棺中的鬼邪。然后由孝子孝女们抬尸入棺,在死者嘴 里放两三枚钱币和几粒白米,以安其魂魄。再在死者身上覆盖一块红布,以示阴阳两绝。若死者的配偶尚健在,还要将原来共用的被单撕下一半盖在死者身上,表示从此鸳鸯情断,人鬼分途。最后把棺盖钉牢。

 

        3.做斋:法师立坛念经,超度亡灵,使亡灵得到净化和安乐。法师用本民族语念诵的经书,大都是译过来的“佛”、“道”经卷。若是做“大斋”(三天三夜或七天七夜)的,还要举行上刀山、过火炼之类的仪式。“做斋”期间,子女们都要披麻带孝,席地坐卧,日夜守灵,不得随便离开,吃饭不能用筷,不能吃荤腥食物。

 

        4.殡葬:殡葬的时间和地点均由法师择定。时间一般选在潮落的时候。出殡时,在法师的导引下,一路上,由一人撤纸钱开路先行,意为向野鬼买路通行。墓 穴事先已挖好,灵柩抬到墓地后,法师挥动法刀,进行法事毕后就掩埋。葬后三天,孝主备三牲和香烛纸钱前往祭坟,给新坟培土,俗称“复坟”。这 种“复坟”之俗,在古骆越后裔的诸民族中几乎都还在流行。这原来是远古时代祖先崇拜的产物,它要使坟墓显得庄严肃穆,以表示对祖先的尊崇。但和其他民族有所不同的是,京族复坟时所建的茔墓卑下低矮。佤族的丧葬习俗 佤族人死后,实行独木棺土葬。过去佤族认为人死是由于已死去的家里人把他(她)的灵魂叫走了,他的灵魂永远离开了他的肉体。在病垂危的时候,要杀猪、 剽牛看卦。如卦不吉,就认为病人的灵魂已去,要给其准备后事。人死后拿几块半开放入死者口中,无半开可放茶叶、盐块或糖块代替。换上寿衣,用棉线将死者的双脚拇指拴拢,男的用白线,女的用红钱。然后再用织好的新毯子或寿布裹起来,用绳索分三道捆扎好,安放在主火塘的右上方。死者是男则朝日落方向鸣枪,是女就敲锣报丧(小孩死了不报丧)。亲友和寨人(只限成年人)闻讯后,立刻带上一筒水酒、一碗米、一陀盐巴、一块茶、一包烟叶等食物,前去吊丧,死者家人杀鸡或剽牛,招待来吊丧的亲友和寨人。佤族对死亡者,视不同情况进行 土葬。 佤族把人死分为“好死”与“凶死”。凡属病故于家里寨人都算为“正常死亡”;凡属死亡于寨外的人都算为“非正常死亡”。佤族的传统观念认为,人的吉凶祸福、生老病死都是超自然的鬼神所为,世界充满了鬼神之灵,甚至人也是由灵所做成的;还认为,一个人不论是老死、病 死等,只能死在家里寨内。

 

        因此,佤族人在医院治病时,不愿长久在医院接受治疗乃至康复,而愿安宁地死于家中,做正常死亡者。正常死亡者,一般是第三天才葬,小孩死后则当日  葬。埋葬正常死亡者时,要举行一定的丧葬仪式和活动:死者用独木棺(用一段粗大圆木挖空制成)入殓,在划定的家族墓上地上挖好墓穴;棺木放入墓穴后,将死者生前用过的若干生活用品的生产用具作为随葬品放入墓穴(认为死者到了“灵魂  ”世界后,还要生活和劳动),然后在场的人每人往墓穴内丢一把花草,最后填土 齐地面,用脚踩踏,在墓地用竹篾围起来作标记。非正常死亡者,不举行服丧活  动,不做棺材,不葬在公墓,找一块离寨子很远的偏僻地方挖一个坑掩埋就算了事。

 


历史上两种殡葬礼俗的斗争

 

 

        从历史上看,在一些落后的殡葬习俗方面就存在着斗争,一些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家、政治家就提出了殡葬节丧、丧事从简的主张,象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严厉抨击厚葬久丧是"綴民之事,庸民之则",提出"薄葬节财"。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是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批评厚葬,"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络",认为"薄葬省用",提出"可一薄葬矣"。曹操担任济南相时明令"不准 厚葬"。明朝李贽一向主张"俭葬"。洪秀全主张"删鬼神祭礼之类",提倡“婚丧事,总要用只有节,一切旧式歪理尽除”。


 

        由此可见,尽管在长期的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中,土葬厚葬占据统治地位,
  然而薄葬和厚葬的两种思想斗争却没有停止过。在葬法上,或葬在古代就油,从1945年发掘的甘肃省临挑市洼由史前遗址中,发现盛有人类火化后骨灰的大陶罐。说明在史前就有了火葬,具有文字可靠证,在先秦就有火葬,后又盛行于唐宋,哀征于明清。《墨子。节葬》记载“秦之西有议渠之国其亲戚死,聚柴薪而走之”《列子。杨朱篇》有晏平仲关于尸体处置的记载,“祭死,其在我栽费  焚亦可”。初汉冬年,佛教传入我国,对火葬在民间流行有密切关系,到唐宋火葬有进一步发展。


 

         但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仍反对火葬。宋朝官吏不断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惨,日益炙甚,事关风化,理应禁止”因为火葬合乎广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据十三世纪意大利马克。波罗的《马克.波罗游记》的记载“人死焚其尸”的风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两代,统治者严厉禁止火葬,并巴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采取高压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没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才逐步由土葬转向火葬。

 


我国丧葬习俗的演变形成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 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发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 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 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 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
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葬礼的阶级等级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自古以来就有天葬、水葬、土葬、保存干尸等多种葬法。在人口众多的汉族地区,土葬最为普遍。虽然丧葬从古代的原始社会就有,但到了阶级社会才形成制度,殡葬礼仪开始复杂化,并带上鲜明的阶级性。商周时期则出现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奴隶主死了,对殓、殡、葬祭的时间、仪式、棺椁及殉葬品等,都有等级区别,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盛行。他们可以把奴隶当做祭祀品、殉葬品,而奴隶死了则"举而委之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