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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节选有关“殡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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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特制定了《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现状及主要挑战(殡葬事业方面)

“十三五”时期,殡葬改革不断深化,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市级20处、县级159处、镇村级7507处。沂水县“惠民礼葬”改革为全国创造了经验。

基本社会服务质量亟需优化提升。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服务压力明显加大,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不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地名管理等基本社会服务亟待更加便捷高效。

殡葬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较为普遍。民政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总量不足和发展不平衡、标准贯彻实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大民政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力度。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殡葬事业方面)

健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领域治理水平,推动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供给充足的殡葬服务网络。 

拓展惠民殡葬成果。推动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兜底保障职责,全面落实以减免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推广沂水“惠民礼葬”先进经验,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链条,鼓励将生态安葬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实行林地、草地和墓地复合利用。

鼓励和引导绿色环保用材、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老旧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火化设备节能减排改造,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到2025年,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基本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积极稳妥整治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加强经营性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审批,规范经营性公墓年检。依法治理散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规范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水平。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升级完善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推广网络祭扫等殡葬服务新模式,提升殡葬服务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推广厚养礼葬、“追思会”等经验做法,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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