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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殡仪馆职工上岗要求

发布时间:462 浏览次数:462

一、上岗一律统一着装,左胸前佩戴胸牌,仪表整洁、仪态端庄。男职工不得留长发、胡须,女职工化淡妆,不得做怪异发式,不准穿拖鞋上岗。

二、语言文明规范,服务周到,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释耐心,接受意见虚心,树立殡葬职工的良好形象。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要求。

四、不刁难丧属,不收受馈赠,不索取丧属钱物。

五、善待遗体,尊重丧属,服务主动、仔细、耐心。

六、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串岗、不吃零食、禁止使用浓烈气味化妆品,禁止带葱蒜味上岗,不大声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宁静、庄严。

七、钻研和熟悉业务,熟知本馆的服务项目、有关规定和业务办理程序,并主动向丧属宣传介绍,尽量满足丧属的要求。

八、保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器械物品的清洁、卫生、整齐。

九、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完整、安全。 十、服从组织分配,团结同志、共同搞好两个效益,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