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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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和反弹,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20日—4月底),全区所有封闭式公墓、骨灰堂和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新增骨灰安放外,暂停群众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骨灰海葬等群体性活动。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道路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荒山坡地及依俗形成的老墓地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抛撒祭祀用品,严防发生火灾。
三、以全区各封闭式公墓、骨灰堂和市殡仪馆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四、各镇办加强对农村散埋坟地的管理,严禁家庭人员聚集祭扫,防止因聚集造成疫情的扩散。
五、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一是在张店通讯开展“我对亲人寄哀思”专栏活动,二是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通过爱张店app、市殡仪馆网免费网上祭扫,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追思先人。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张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